法院命令DBSA立即支付R9.2m:与国有机构合作别把临时付款写模糊
法院要求Development Bank of Southern Africa向一个合资企业立即支付R9.2m。报道提到,判决认为国家机关不能仅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为由,拒绝履行临时付款义务。
这类合同争议对承包商有直接提醒:和国有机构、开发金融机构或市政实体合作时,付款节点、临时证书、争议处理、继续履约义务和暂停施工条件要写清楚。已经完成的阶段性工作,应及时取得书面验收或付款证书,避免后续争议把现金流拖垮。 希望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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